根据辽宁省水利厅《关于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及设施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2014年,凤城市对全市农村水利工程进行了全面清查登记,建立农村水利工程档案,对1369项农村水利工程落实了管护责任制。
2015年,凤城市验收上年完成的农村水利工程230项,各项目管理部门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,进行资产登记和管理权划分,建立管护责任制,明确管护责任人,发放了管理权证书。完成后补水利工程信息登记541项,截止至今,已完成2140项农村水利工程资产档案登记。自此,农村水利资产的动态管理得以切实执行,确保了农村水利工程长久发挥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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